腎衰竭按照國內標準可分為4期,具體如下:

1、1期:慢性腎衰竭代償期,血肌酐<178μmol/L;

2、2期:慢性腎衰竭的失代償期,即血肌酐為178-442μmol/L;

3、3期:腎衰竭期,血肌酐的水平為442-707μmol/L;

4、4期:尿毒症期,指血肌酐的水平>707μmol/L。

出現腎功能異常後,需對腎功能的狀態進行評估,以便更好地發現及關注併發症,如腎性貧血、腎性高血壓、鈣磷代謝紊亂、甲狀旁腺功能亢進。腎功能的不同狀態下,併發症的發生率不同,可通過血肌酐、血壓以及血生化的鈣磷代謝、甲狀旁腺、二氧化碳結合率等指標,更早發現併發症,針對併發症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