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髓母細胞瘤的治療是綜合性治療,其為系統性工程,需要由神經外科醫生,神經腫瘤科醫生和放療科醫生多學科在一起協作,才能夠取得比較好的治療效果。對於髓母細胞瘤的放療,首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在3歲以下的孩子先不給予放療,因為3歲以下的孩子組織處於生長發育期,放療損傷比較大。因為孩子相對配合度比較差,所以對於3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是先給予化療,再考慮給予放療。目前國際上的治療也是有此趨勢,儘可能的先用化療,再用化療保證治療效果的前提下,儘可能推遲放療的使用。

放療對於髓母細胞瘤病例要進行評估,評估重點就是腫瘤是否全切,腫瘤的分子分型和是否播散,一般是採用全腦加全脊髓的放療,腦部是在腫瘤的部位給予放療劑量,再給予全腦的放療,加上全脊髓的放療。希望能夠殺滅在瘤腔殘餘的腫瘤和在中樞神經系統包括腦和脊髓內已經播散的腫瘤。放療的劑量根據患兒的年齡和腫瘤的基因分型不同會進行相應的調整。一般是由神經外科醫生,腫瘤科醫生和放療科醫生在一起對病情進行綜合評估以後,再製定有針對性的,個體化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