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檢查出卵巢囊腫,應在醫生指導下明確卵巢囊腫嚴重程度,瞭解對胎兒的生長發育有無不良影響後,遵醫囑進行相應處理。

如果為生理性的卵巢黃體囊腫或囊腫體積較小,且無增長趨勢,孕婦沒有腹痛、發熱、陰道異常流血等不適症狀,一般無需特殊治療,遵醫囑定期進行B超檢查,關注卵巢囊腫變化即可。

若囊腫的最大徑>5cm,可以在懷孕14-16周後,遵醫囑進行囊腫剝除術,術後進行保胎治療,如口服黃體酮膠囊、固腎安胎丸、孕康口服液等藥物。

若囊腫在短期內有明顯的增長,或出現腹痛、出血等先兆流產症狀,考慮卵巢囊腫破裂、蒂扭轉或為惡性病變,需要完善腫瘤標誌物五項檢測、B超檢查等,在醫生綜合評估下明確病情,必要時進行手術治療清除病灶,還需將切除的組織送病理檢查,進一步明確疾病性質。

孕期發現卵巢囊腫後,孕婦應保持穩定的情緒,避免出現過度焦慮、抑鬱等不良情緒,以免影響胎兒發育。還應遵醫囑定期孕檢,出現不適症狀後及時告知醫生,避免出現先兆流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