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前置胎盤4個月,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前置胎盤只有在懷孕7個月(28周)之後才診斷。在28周之前,叫胎盤位置低置。

也就是說在懷孕的早期、中期,在28周之前,胎盤相對於宮腔來說,面積佔宮腔的1/2或1/2以上,胎盤的位置就有可能比較低,達到或者覆蓋宮頸內口,這時叫胎盤低置狀態。而到了28周之後,胎盤佔宮腔宮壁的面積相對較小,佔到1/2以下,也就是1/3至1/2左右的情況,這時胎盤就基本上會隨著子宮壁的拉伸,位於子宮壁的前壁、後壁或者側壁,這時胎盤位置正常。

如果4個月胎盤位置偏低,只要不出血,就可以觀察,然後再複查B超,看胎盤位置是不是上長。如果反覆出血,需要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