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M是妊娠期糖尿病的縮寫,顧名思義是患者在懷孕期間出現血糖代謝異常,妊娠期糖尿病屬於追蹤性診斷。如果患者懷孕前沒有糖尿病,懷孕以後糖代謝發生異常,空腹血糖≥5.1mmol/L,或餐後1小時血糖≥10.0mmol/L,或餐後2小時血糖≥8.5mmol/L,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患者妊娠期間血糖升高,如果不加以控制,對孕婦以及胎兒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對於孕婦而言,易出現流產、早產。還可引發各類糖尿病急性併發症,如酮症酸中毒,患者可表現為噁心、嘔吐、嗜睡、呼吸深快,呼出的氣體呈爛蘋果味,或是皮膚癤癰,患者皮膚會出現紅、腫、熱、痛、膿腫等表現。對於胎兒而言,易導致胎兒畸形、巨大胎兒,出生時易發生新生兒低血糖。

患者發生妊娠期糖尿病時,應給予飲食控制,避免食用蛋糕、奶茶等高糖食物,同時進行適當鍛鍊,如慢走等。如果患者經過飲食和運動控制以後,血糖仍然不達標,則需要用胰島素進行控制。對於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般只能使用胰島素治療,而不能用口服降糖藥物,口服降糖藥物可以通過胎盤對胎兒造成不利影響,如胎兒流產、胎兒畸形等。對於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而言,一般在分娩6周以後,大部分患者的血糖可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