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妨礙血液正常循環或者可以導致血液異常凝結的原因,都可以造成下肢靜脈血栓,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大因素:

1、靜脈損傷,無論是手術、外傷,還是化學藥物引起的,都可以導致靜脈壁或者瓣膜損傷,機體就會有一種修復機制存在,這個時候,血細胞就會凝結,包括血小板、紅細胞的黏附,最後導致血栓形成;

2、血流緩慢,無論是在術後由於肢體需要制動或者長期臥床,或者因為久坐,這種狀態下,下肢靜脈會有血流緩慢的現象,就會容易形成血栓;

3、跟血液的高凝狀態有關,對於妊娠產婦或者產後病人,以及長期需要口服避孕藥物或者腫瘤或者癌症的患者,像這樣一類病人,因為體內這種高凝因素的存在,血液就容易凝結,血小板的數目會增加,最終會導致下肢靜脈血栓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