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中將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後遺症,稱為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通常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後6個月稱為後遺症期,患者可出現下肢慢性淤血的表現,包括下肢腫脹、代償性淺靜脈曲張,以及小腿低位皮膚髮黑、瘙癢感,甚至出現脂質硬化,內踝上方較多地方抓撓後可出現皮膚破潰等。

據文獻報道,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即便初始時給予較好的抗凝治療,2年內依然有25%-50%的患者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後遺症表現,因為血栓已經將深靜脈瓣膜破壞。並且據文獻報道,約5%的患者會發生重度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目前最新的指南中指出,如果患者發生深靜脈血栓形成,尤其是主幹的深靜脈血栓,需儘早就診,及時將血栓清除,減少血栓逐漸機化對管腔的影響,並減少血栓對瓣膜的破壞,降低後遺症期症狀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