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的目的,是在致傷或發病早期採取快速有效的救治方法,儘快搶救生命、控制病情惡化、保護器官功能,獲得良好的臨床預後。急救不是一個單獨工作,也不是單一概念,在臨床醫學專業序列中被稱為急診醫學。我國基於急診醫學的急診醫療服務體系,包括院前急救、院內急診、危重症監護三個模式。

1、院前急救:到達醫院前,急救人員對急症、創傷患者進行現場生命支持和急救處理,包括快速穩定病情和安全轉運;

2、院內急診:是急救服務系統中最重要、最複雜的中心環節,主要由醫院急診科承擔,為患者及時獲得後續的專科診療服務提供支持和保障;

3、危重症監護:對於嚴重傷病的危重症患者,需要在急診搶救區或觀察區內進行監護和搶救治療。根據病情需要可能進入急診重症監護病房,進行生命和器官功能支持。這類患者通常生命體徵不穩定、病情垂危、不適宜搬動或轉運,或者在短時間內即可治癒,無需繼續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