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高危因素較多,既往妊娠有子癇前期病史,或母親、姐妹分娩時有子癇前期病史的婦女屬於高危人群。另外,年齡≥35歲,體重指數超過28的肥胖婦女,以及既往有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功能減退、腎病、風溼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病的婦女,也屬於妊娠期高血壓的高危人群。

初次妊娠或距前一次妊娠時間超過10年,或本次妊娠為雙胎試管嬰兒,首次產檢血壓≥130mmHg和(或)80mmHg,或尿蛋白顯陽性的婦女,也屬於妊娠期高血壓的高危人群。此外,不規律的產檢也容易導致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所以孕婦需規範產檢,預防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