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在產後12周內都可恢復正常,若血壓升高時間超過此線,或者被認為是慢性高血壓。妊娠期高血壓也可以延至到產後,也可以在產後首次發現高血壓,子癇前期甚至子癇。產後新發生的高血壓,雖然沒有被歸納為是妊娠期高血壓,但也仍需要重視。當血壓持續大於150/100mmHg時,建議要降壓治療,當出現重度子癇前期和子癇時,這種情況降壓的同時應用硫酸鎂。高血壓疾病的患者出院前仍需口服降壓藥,且應定期監測血壓,調整降壓藥物用量。若產後6周血壓仍沒有恢復正常,應於產後12周再次複查血壓,排除慢性高血壓病,建議內科會診。患者出院前尿蛋白仍為陽性者,應在門診定期複查尿常規,排除腎臟疾病。重度子癇前期的患者,遠期患高血壓腎病和血栓的風險也會增加,應在產後要定期複查蛋白和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