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篩查標準,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需要對妊娠24-28周的孕產婦進行常規75g葡萄糖耐量篩查。篩查前一天晚飯後,至少應禁食8小時,次日抽血查空腹血糖後,需要服75g葡萄糖粉,加入300ml水中,混勻後5分鐘內服完。從服糖後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分別採血。空腹血糖、1小時、2小時採血結果正常值分別5.1mmol/L、10.0mmol/L、8.5mmol/L。如果任何一項超過正常值,均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無條件做OGTT檢查的醫療機構,可檢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也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