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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腫瘤手術後不需要放療,因為良性腫瘤不是惡變,不屬於癌,是正常組織內增生稍微活躍的瘤體,並且無明顯轉移病變,單純手術切除即可,且預後較好,無需其他治療,無特殊注意事項,也無需複查。
食管癌目前的治療可根據指南,一般要求綜合治療。綜合治療包括食管癌單純的放射治療,食管癌的放療和化療,食管癌放療、化療加手術治療,或者食管癌放療和手術治療在一起的治療。目前食管癌放療過程出現疼痛主要原因有兩個:
肺鱗癌以中央型肺癌為主,治療效果與放射劑量有關,一般肺鱗癌照射劑量為6000-7000cGy,如果同時配合化療,只給5600-6600cGy即可,同時病人症狀可以明顯改善。如果沒有達到腫瘤控制劑量,症狀改善則比較差。
體外照射放療會對患者皮膚造成一定的損傷,引起放射性皮炎。根據放射性皮炎嚴重程度採取措施。輕微炎症不需處理即可自愈,若出現脫皮、潰瘍等皮膚損傷,需要使用皮膚膏藥預防感染。
放療產生的皮膚潰爛,主要是由於放療的副作用帶來的。放療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以達到治療腫瘤的目的,同時對人體的正常組織或多或少地有一定的損傷。比如當放射線進入人體內,與皮膚產生反應,它會刺激皮膚的細胞,導致皮膚紅、腫、發熱以及皮膚破裂。統計發現,接受放療後1-2周,局部皮膚反應就會發生紅、腫、熱等現象。當然這都是放療的早期副作用,一旦放療結束後1-2周可以自行消散。同時提醒廣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