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癌化療時間需依據患者具體病理類型、患者病情進展狀況和綜合治療方案而定。一般而言,對於原發性膠質母細胞瘤,患者需要在術後放療期間同步化療42天,在同步放化療結束後再進行6個週期的輔助化療,每個週期為28天(其中前5天口服化療藥,23天休息)。對於繼發性腦癌,也就是肺癌、乳腺癌、甲狀腺癌等發生的腦轉移,化療一般為4~6個週期,每個週期1月左右。當然,對於放化療後再次發生腫瘤進展者可以考慮再次化療,某些患者為了控制腫瘤進展,需在數月甚至數年內間斷予以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