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患者明確導致皮膚病變的原因為過敏,治療應脫離致敏原。若為新買的護膚品用完後皮膚出現紅斑、瘙癢,治療時應停用此類產品;若進食海鮮後出現皮疹及瘙癢感,則需禁食此類海鮮。通常還可採用對症治療,如口服抗過敏藥物包括依巴斯汀、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咪唑斯汀等。若紅腫比較嚴重,皮膚溫度較高且伴有燒灼感,可使用硼酸溶液進行冷溼敷,也可外用含有糖皮質激素或鈣調磷酸酶抑制劑的藥膏,患者症狀可得到控制。

多數患者會將皮膚紅斑、瘙癢原因歸結於過敏,但導致該症狀的原因較多,過敏或變態反應僅屬於原因之一。患者就診時應向醫生提供發病時間、程度,是否存在時間規律或與飲食、活動是否有關、出現瘙癢後是否自行採用治療方法以及治療效果、近期有無生病、服藥,所用藥物與瘙癢間有無明確關係等,若存在慢性疾病,在出現皮疹、瘙癢前是否更換藥物。醫生會根據上述信息與所見症狀得出恰當診斷,並給出合適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