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絕大多數為未分化癌,對放射線具有較高的敏感度,所以放療是鼻咽癌的主要治療手段。鼻咽癌容易引起周圍頸部淋巴結的轉移,通常採用面頸聯合野照射。

也就是說,放療的範圍包括鼻咽部原發腫瘤和頸部轉移的淋巴結多靶區,以體外放療為主、腔內照射為輔,採用個體化方案的原則,提高靶區的劑量,既能達到療效最大化,又能控制損害最小化,給予如下照射劑量的範圍,鼻咽原發病灶65-75Gy/6-7.5周、頸部淋巴結轉移灶60-70Gy/6-7周、無淋巴結轉移的頸部預防照射區域50-60Gy/5-6周,改善射線分佈,降低對正常組織的放療損傷,對某些局部復發患者可以起到解救治療的作用,可以提高腫瘤局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