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以後形成瘢痕,說明燒傷程度至少是深Ⅱ度或Ⅲ度以上的燒傷。燒傷一旦形成瘢痕,很難完全恢復如初,只能進行功能和外觀改善。瘢痕癒合即功能和症狀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主要分為增生期和成熟期,通常所說的增生期一般是在半年以內,瘢痕表現的情況即質地非常的硬,堅硬無比,沒有彈性,表面非常粗糙、乾燥,色澤是深紅色或紫紅色,外觀高出正常皮膚數毫米甚至數十毫米。經過半年以後,瘢痕趨於成熟,進入成熟期,成熟期可能又需要6個月或者12個月,有的人成熟期有3-4年,個體差異非常大,很難說一個確定的時間。進入成熟期的標誌即瘢痕的色澤開始變淡,變成淡白色或褐色,與正常皮膚的顏色接近,質地開始變軟,慢慢的有彈性,厚度開始變薄。經過長時間的成熟期以後,如果瘢痕仍然對外觀和功能影響非常大,一般會選擇手術來進行一定的清除,手術也在最大程度上改善患者的外觀和功能,並不能徹底的消除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