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惡性骨腫瘤預後基本都不是特別理想,惡性骨腫瘤多為青少年,生長比較迅速,且浸潤性生長,常發生轉移,惡性者晚期可出現發熱、食慾減退、消瘦等全身症狀;局部常表現為固定性、持續性及逐漸加重的疼痛,並且有明顯的夜間痛,容易發生病理骨折,惡性骨腫瘤常呈瀰漫性腫脹、壓痛、邊界不清、皮溫升高、表淺靜脈怒張,常常影響鄰近關節功能。在惡性骨腫瘤治療中,選擇截肢或保肢方法尚存在爭議,在過去的治療中,選擇截肢的比較多,但是一些惡性程度較高的腫瘤即使截肢,也難免發生轉移,保肢就難免存在腫瘤切除不徹底的問題。根據外科分期的原則,截肢或保肢應結合骨腫瘤的惡性程度、侵犯的範圍來確定;並根據惡性程度和轉移情況配合輔助治療或轉移灶手術治療。在惡性骨腫瘤治療中,正確選擇放療或化療,對預後有較大影響,並不是所有的惡性骨腫瘤均需要放化療,至於選擇放化療,還是聯合應用,應依據明確的病理診斷、腫瘤細胞的藥物敏感試驗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