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惡性骨腫瘤治療主要採取截肢,現在隨著技術發展,大部分惡性骨腫瘤都能進行保肢治療,但保肢也有一定適應症,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低度惡性腫瘤或者對化療比較敏感的高度惡性腫瘤;

2、腫瘤對血管、神經侵襲較小,完全切除腫瘤後不影響血管神經通暢;

3、保肢術後肢體功能優於義肢。如果保肢後關節功能較差,還是要首選截肢;

4、術後局部複發率或者轉移率不高於截肢,保肢手術才有意義。

如果病人行人工假體置換或者其他手段保肢手術成功,病人可以無障礙進入社會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