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喉癌通過治療可達長期生存,五年生存率約50%-60%。晚期喉癌Ⅲ期或Ⅳ期以手術、放療、化療治療為主。ⅣC期出現遠處轉移,以化療治療為主,預後較差。遠處轉移灶控制較好可行局部放療或手術治療。局部Ⅲ期患者,可行新輔助化療,如化療後腫瘤出現退縮,可進一步行放、化療。

化療敏感性較差者,可行手術治療,術後行放、化療。部分腫瘤可同步放、化療,再行挽救性手術治療。局部晚期經過綜合治療後,大部分可達到長期生存,臨床達治癒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