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診斷為老年痴呆後,並不意味著其生活自理能力立刻完全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的喪失是一個逐漸發展、緩慢喪失的過程,關鍵需要家屬判斷,隨時掌握患者的獨立生活能力。準確的判斷和評估患者的獨立生活能力需要技巧,如評估過高,覺得患者能夠獨立生活,能夠完成一些任務,但實際上患者達不到期望值,則易產生挫敗感。相反,如評估過低,期望值太低,事事包辦,不讓患者動手,則將增加照料者的負擔,容易使患者過多的依賴照料者,過早的喪失獨立的生活能力。如何判斷患者的獨立生活自理能力?需考慮很多因素,如疾病、所服用的藥物、語言溝通能力、環境因素等,具體有三個問題,第一、患者能否獨立的開始並完成某一項工作;第二、如患者不能獨立的完成,能否在指導下開始並完成某一項工作;第三、如不能,患者能否接著完成已經開始的工作。例如,使用洗衣機洗衣服,患者是獨立的將需要洗的衣服收集起來,放入洗衣機,倒入洗衣粉,接通電源、水源,然後獨立的操作洗衣機,最後把衣服晾曬起來,還是在指導下一步一步的完成這項工作,如不能,其能否將洗好的衣服取出來晾曬好,以上則是獨立生活能力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