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診斷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需及時治療,治療目的是為保證新生兒通換氣功能正常。等到自身表面活性物質生成後,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可得以恢復。臨床首選治療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方法是機械通氣和補充肺表面活性物質,兩者屬於最重要的手段。

輕中症患兒可選用吸氧持續氣道正壓通氣,即CPAP輔助通氣。重症患兒需給予有創呼吸機輔助通氣,同時均需及時補充肺表面活性物質。肺表面活性物質通常可給一劑,不足甚至需給予第二劑、第三劑。

此外,還需監測新生兒生命體徵,保證液體和營養供給,合併感染時需給予相應抗生素治療。注意保暖,可將嬰兒置於暖箱或輻射式搶救臺保暖,保持皮膚溫度在36.5℃。新生兒三天後等到自身肺表面活性物質生成,再配合有效治療,大部分新生兒可度過危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