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臨床表現主要是急性起病,在發病後12-24小時起病。有些可能會更早,有些可能會晚,在48小時甚至72小時起病。病人起病後主要是呼吸窘迫,表現為喘不過氣來,呼吸非常困難,不管採取什麼樣的位置,病人都會喘,但是一般坐起來可能會稍微舒服一點,但是也很困難。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一般來講病人肺部體徵沒有特異性,他在吸氧的時候也不能夠緩解症狀。如果我們醫生去檢查病人,會發現病人的肺部呼吸可能稍有減弱或者有少許溼囉音,照X光片會發現病人有不均勻滲出性病灶,但是可能表現的並不非常明顯。病人雖然表現出呼吸困難,可能臨床上會有心衰、心功能不全的症狀,但是他其實沒有心功能不全的體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