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期小細胞肺癌的治療
廣泛期小細胞肺癌(SCLC)主要是採取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還包括化療聯合免疫治療、小分子抗血管藥物、胸部放療、預防性全腦照射(PCI)等治療措施。
(1)一線治療:一線治療推薦EP方案(依託泊苷聯合順鉑)、EC方案(依託泊苷聯合卡鉑),IP方案(伊立替康聯合順鉑)、IC方案(伊立替康聯合卡鉑)作為可選方案。化療有效患者可考慮行預防性全腦照射(PCI)治療。如果化療有效、遠處轉移病灶得到控制且一般情況尚好者,可進行胸部病灶放療。2020年2月13日,NMPA批准阿特珠單抗聯合EC方案(阿特珠單抗聯合依託泊苷聯合卡鉑)用於廣泛期SCLC的一線治療。2021年7月14日,NMPA批准徳瓦魯單抗聯合依託泊苷和鉑類用於廣泛期SCLC的一線治療。恆瑞醫藥的阿得貝利單抗聯合EC方案用於廣泛期SCLC的一線治療方案於2022年01月18日獲得NMPA受理。
對於廣泛期SCLC、體力狀況(ECOGPS)評分為0~2分者,推薦的一線化療方案有EP、EC、IP或IC方案或化療聯合免疫治療。廣泛期SCLC、ECOGPS評分為3~4分者,可在最佳支持治療的基礎上,根據患者的腫瘤情況、機體狀況、患者及家屬的意願等進行綜合分析,權衡利弊,謹慎地選擇治療方案,可能的選擇包括單藥化療、減少劑量的聯合化療、必要時聯合局部放療等。ECOGPS評分為3~4分、體重下降、病變廣泛以及乳酸脫氫酶升高等往往提示預後差。一線化療後,如果全身播散病灶少、治療後疾病控制良好、ECOGPS評分為0~2分者,經選擇的患者可進行胸部放療;一線治療達CR、ECOGPS評分為0~2分者,可考慮PCI。
(2)二線治療:臨床上將復發患者分為3類:難治性復發:一線化療過程中疾病進展;耐藥復發:一線化療結束後3個月內疾病進展;敏感復發:一線化療結束3個月以後疾病進展。二線化療的療效與患者對一線化療的反應及從一線化療到疾病復發的時間有關。
總體上,二線化療的有效率和緩解期均不如一線化療,一線化療有效者病情進展後再次化療更可能獲益,難治或耐藥復發患者對大多數藥物的療效差,有效率≤10%,敏感復發者的預期有效率約為25%。3個月內疾病復發進展的患者推薦參加臨床試驗。3~6個月內復發者推薦拓撲替康、伊立替康、吉西他濱、替莫唑胺、多西他賽或紫杉醇治療。6個月後疾病進展者可選擇初始治療的化療方案。
(3)三線治療:對於廣泛期SCLC,ALTER1202研究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安羅替尼能顯著改善既往接受過至少二線化療的SCLC患者的無進展生存(PFS)和總生存(OS)。2019年9月3日,NMPA批准安羅替尼用於既往至少接受過2種化療方案治療後疾病進展或復發的SCLC患者的治療。2018年8月16日和2019年6月17日,美國FDA分別批准納武利尤單抗和帕博利珠單抗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含鉑化療以及至少一種其他療法後疾病進展的轉移性SCLC患者,上述兩種藥物在中國均尚未獲得SCLC患者後線治療適應證。
對於二線化療後復發的患者,如果不適合應用安羅替尼,可以選擇參加臨床試驗或者最佳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