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的治療週期為6-8周。川崎病的治療主要包括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口服阿司匹林和糖皮質激素,川崎病的治療週期則為其用藥的時間,其中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一般可重複1-2次;

阿司匹林熱退後3天逐漸減量,維持量一般為6-8周,若合併有冠狀動脈瘤改變時可以適當延長用藥時間;激素一般為二線用藥,當應用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反應不佳時可以選用。

故川崎病的治療週期則為上述用藥的時長,約6-8周。無冠狀動脈病變的患兒於出院後1個月、3個月、6個月,及1-2年進行全面的檢查和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