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移植條件牽扯到肺移植指徵,肺移植指徵囊括多種疾病,具體如下:
1、肺間質纖維化,是內科較常見疾病;
2、COPD、肺氣腫導致肺心病,終末期要做肺移植;
3、支氣管擴張,雙肺瀰漫性支氣管擴張;
4、囊性纖維化、肺血管本身疾病、α1–抗胰蛋白酶缺失患者。
另外要做功能學判定,如果終末期肺疾病病人不做肺移植,預期2年生存率不超過50%要做肺移植,這是重要指徵。還有其他條件,比如6分鐘行走試驗很多病人不能完成。肺功能半年內下降50%以上要做肺移植。大部分病人到瀕死期,比如吃飯、上廁所都離不開氧氣考慮肺移植,瀕死病人肺移植效果較差,成功率較低,一定把位點、時間點提前評估。
我國肺移植不報銷,600000-800000元左右需要自費,如果家庭相對貧窮,所以經濟條件是重要一點。肺部有無感染,有無冠心病,整體營養狀態都需進行評估,上述條件符合才可以肺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