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燙傷以後,一般1天需要更換敷料1次,是常用的換藥頻率。如果患者使用溼性癒合敷料,此類患者的敷料更換次數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對於早期創面,如果創面滲出較多、面積較大,敷料滲溼時應及時更換敷料,有時1天需要換藥2-3次。

保持敷料的相對清潔、相對乾燥是換藥的基本原則,由於敷料滲溼,局部容易滋生細菌,可以導致創面感染,創面一旦感染後果較為嚴重,可以加重創面,造成全身的炎症反應綜合徵,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因此敷料滲溼要及時更換。

患者換藥的程序是局部沖洗、消毒以後,外用燒燙傷類藥物,例如磺胺嘧啶銀乳膏,再用無菌性敷料包紮。患者在換藥過程中,注意避免使用刺激性消毒劑,比如雙氧水或酒精。如果患者需要創面清潔,可以用生理鹽水沖洗,可以達到具有清潔的目的,再無菌敷料包紮即可。因此燒燙傷以後的換藥次數,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