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腔炎的診斷標準主要是腹痛、腹部壓痛、發熱或分泌物異常,具體如下:

1、腹痛:有明確的腹痛;

2、壓痛:包括腹部壓痛或盆腔檢查時有子宮或附件區的明確壓痛;

3、分泌物異常:急性盆腔炎時有明確的發熱或分泌物異常、增多。慢性盆腔炎有可能沒有明確的發熱,但是腹痛及腹部、盆腔附件區壓痛等體徵應該存在;

4、其他標準:結合其病史,如病人有宮腔操作史,包括流產、取放環等稱為宮腔操作史,病人有不潔性生活或已有過性生活,基本可診斷為盆腔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