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血糖控制目標是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後2小時血糖4.4-6.7mmol/L。孕婦會在孕24周的時候進行75g糖耐量試驗,即糖篩,檢查胰島功能儲備。24周的糖篩與16周的唐篩並不相同,16周的唐篩是檢查唐氏綜合徵,24周的糖篩則是檢查胰島功能。

正常情況下一共抽取三次血,分別檢查空腹血糖、餐後1小時血糖和餐後2小時血糖,血糖指標分別是5.1mmol/L、10.0mmol/L以及8.5mmol/L,任何一個達到或超過相應的指標,即可診斷為妊娠期高血糖。孕婦明確診斷為妊娠期高血糖後,需要通過很多方法進行控制,控制的目標是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後2小時血糖4.4-6.7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