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血糖儘可能達到要求的範圍內,要求標準是餐前4.4-5.3mmol/L,餐後1小時在4.4-7.8mmol/L之內,而兩小時達到6.7mmol/L之內,而且不要出現低血糖。當懷孕以後,血糖高的情況下,首先注意生活方式,按糖尿病飲食,少量多餐,給適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攝入,餐後適當運動,不要太過多的劇烈運動。如果血糖仍然沒有達到要求,開始藥物治療。首選胰島素,可以由短效甚至聯合中效、長效。但是二甲雙胍格列本脲少部分人群可以使用,沒有在藥物說明書適應症中,國內沒有制定,但是根據患者的意願堅決拒絕胰島素的這部分人群可以使用,但在患者知情同意情況下,可以小劑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