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常見的一種合併症,其治療包括健康宣教、飲食治療、運動治療、藥物治療、心理治療以及血糖監測等。孕婦一旦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首先需進行飲食控制和運動治療,如果血糖水平維持良好,則無需進行藥物治療。但是,如果經過飲食和運動之後,血糖水平控制不佳,則需於孕期加用胰島素治療。妊娠期血糖控制滿意的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1、孕婦在控制飲食的過程中,無明顯的飢餓感;
2、空腹血糖能控制在3.3-5.3mmol/L,餐後2小時血糖能控制在4.4-6.7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