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經過飲食、運動治療後,如血糖控制良好,無妊娠高血壓疾病、羊水過多或胎兒生長受限等合併症,且胎兒宮內生長狀況良好,無缺氧的情況,大部分可平穩度過整個孕期,一般於39-40周終止妊娠;

如孕婦經過飲食、運動治療,甚至胰島素治療後,血糖仍然控制不佳,且同時合併有血管病變、嚴重的子癇前期、嚴重的感染、胎兒生長受限、胎兒窘迫等,則需個體化處理,及早的判斷胎兒的發育情況,必要時給予胎兒促肺成熟治療以後,再擇期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