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診斷主要依據75g葡萄糖耐量試驗,即OGTT值來確定。空腹及服糖後1小時、2小時的血糖值分別低於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點的血糖值達到或者超過上述標準時,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對所有尚未被確診為孕前糖尿病或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醫生建議在妊娠24-28周時行75gOGTT試驗。在做OGTT檢查的前三天不應刻意控制飲食,每天攝入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不應低於150g,但也不能過多食用甜食,並且應保持正常的體力活動,檢查當天採血時空腹至少要在8小時以上。先採集空腹血,口服75g葡萄糖要加水兌至300ml,5分鐘緩慢喝完,不可以幾大口快速飲下,這樣會對胃產生較強刺激。部分孕婦會出現噁心、嘔吐,使檢查不能進行下去。在分別服糖後1小時以及2小時採集靜脈血,等待採集靜脈血期間要靜坐,禁止劇烈活動,並且喝完糖水後不再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