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癌的維持治療是指手術和化療以後,用PARP抑制劑和抗血管生成劑的維持治療,在國際和國內指南當中都有推薦。在指南當中也推薦了一線維持治療,和鉑敏感治療復發後的二線維持治療。具體分析如下:

1、一線維持治療:是指初治的卵巢癌在經過手術和正規化療以後,達到完全或者部分緩解,直接用PARP抑制劑,和抗血管生成劑進行長期的維持治療。常用的藥物包括PARP抑制劑的尼拉帕利和奧拉帕利,也包括抗血管生成劑當中的貝伐珠單抗,這些都是維持治療常用的藥物;

2、鉑敏感復發後二線維持治療:是指前期經過手術,和含鉑類的化療以後達到完全緩解,終止化療的時間在6個月以上,如果能夠達到停止用藥1年的時間,效果可能會更好。再次復發以後,應用PARP抑制劑或者抗血管生成劑進行維持治療,叫二線維持治療,在國際和國內指南當中這些治療方案都有推薦。而且在進行維持治療之前,也建議患者進行卵巢癌的基因檢測,根據是否存在基因突變選擇維持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