褥瘡
褥瘡的分期是什麼
臨床上遇到的褥瘡是由輕到重的一個過程,分為以下四期:
1、皮膚完整發紅,與周圍皮膚界限清楚,受壓發紅區以手指下壓顏色不會變白,局部紅腫、熱、痛、麻木,去除壓力後皮膚顏色不能恢復正常;顏色與周圍組織不同,常侷限於骨突的部位,這一期需要避免受壓,加強營養;
2、隨著進一步進展會出現局部表皮缺損,屬於二期,又稱為炎症浸潤期,皮膚表面出現破潰基底發紅,但是沒有結痂,也可以是完整或破潰血泡,二期需要保護皮膚,避免感染,加強營養,小水泡可以自行吸收,大水泡需要進行無菌抽吸消毒,最後進行適量包紮;
3、在二期基礎上如不積極干預,病情會進一步加重,褥瘡加深,表現為全層皮膚缺損,可以觀察到皮下脂肪露出,有壞死組織脫落,但壞死組織深度不明確,有肌肉、肌腱、骨質等尚未外漏,有結痂和皮下潛行隧道,這一期應保持局部清潔乾燥,用潰瘍潰瘍貼等敷料覆蓋傷口促進傷口溼性癒合;
4、隨著病情加重會進一步加深進入四期,表現是皮膚缺損,伴有肌肉、肌腱骨折暴露,局部可出現壞死組織脫落交加,常有結痂和皮下隧道,四期是非常嚴重壓瘡,此期應由專業外科醫生給予清創手術去除壞死組織,保持引流通暢,需要進行綜合治療,包括手術治療方能癒合;
5、不可分期表現為全層皮膚缺失,潰瘍基底部會有痂皮,底部可淺可深,淺的達到二期程度,深的達到四期,所以定義為不可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