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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亢主要指Graves病,無論對孕婦或是胎兒都有潛在的危害,可引起孕婦流產、先兆子癇、甲狀腺危象、心力衰竭、胎盤早剝等,也可引起胎兒宮內窘迫、宮內生長停滯、早產、死胎、先天畸形等。不僅如此,母體內的甲狀腺刺激抗體還可經過胎盤進入胎兒,刺激胎兒甲狀腺,引起胎兒或新生兒甲亢。 因此在甲亢沒有得到良好控制以前,患者暫時不宜懷孕。但如果患者甲亢控制良好,甲功正常,當前處於小劑量抗甲狀腺藥物維持階段或已停藥,則完全可以懷孕。如果患者的甲亢在妊娠期間新發現,在向其告知繼續妊娠可能面臨的風險之後,如果病人繼續選擇妊娠,可優先選擇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或者在妊娠4-6個月期間給予手術治療。如果病情不允許,例如維持時間太短,患者切勿擅自停藥,否則懷孕後很容易導致甲亢病情加重。事實上在小劑量應用抗甲狀腺藥物的情況下懷孕,既可確保甲狀腺功能正常,又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對母嬰雙方都很安全。
新生兒促甲狀腺素一般正常的情況下,最好在0.5-3mIU/L。如果只是輕微升高,比如在3-10mIU/L,還要看遊離T4的情況。如果遊離T4可以完全正常。這種情況下不做處理,如果遊離T4偏低,可以做隨訪。如果促甲狀腺素值達到10-20mIU/L,隔2-4周的時候要複查,如果複查之後,還是升高, 要開始口服左旋甲狀腺素鈉片。如果值一開始是20mIU/L甚至30mIU/L以上的這些病人,哪怕遊離T4完全正常,都會進食左旋的甲狀腺素鈉片。但是無論病人促甲狀腺激素有多高,一般臨床表現相對會比較輕,或者只是亞臨床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治癒後能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甲亢患者疾病急性期,如T3(三碘甲腺原氨酸)、T4(甲狀腺素)明顯增高,不建議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此時需進行抗甲狀腺功能亢進藥物治療,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才可以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因為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能增強機體免疫力,避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發生,對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也有益處。但甲亢沒有得到良好控制時,患者表現為明顯的心慌、出汗、手抖,此時如果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症狀與甲亢症狀難以區別。另外,甲亢如果合併急性併發症,包括甲狀腺功能亢進性突眼、甲狀腺功能亢進性心臟病等,此時建議先控制併發症,等併發症穩定後再注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甲亢心跳快在1天中會持續存在,不僅在活動後會增快,在正常靜息狀態下心跳也可能會增快。甲亢心跳快主要與患者體內甲狀腺激素水平增高有關,由於甲狀腺濾泡合成甲狀腺激素能力增強,導致患者體內甲狀腺激素水平明顯高於正常狀態,造成對激素較敏 感的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等組織、器官發生相應的臨床反應。
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患者主要症狀是高代謝症狀,如心慌、手抖、出汗、體重下降等。如果甲亢治癒,T3、T4恢復正常,症狀也會得到緩解。但是甲亢也可導致眼病發生,即甲亢相關性眼病,臨床上表現為突眼、眼睛紅腫熱痛、視力下降等。對於輕度甲亢相關性眼病,如果T3、T4恢復 正常,視力也會恢復。但是甲亢患者也可出現嚴重的甲亢相關性眼病,表現為嚴重突眼、視力下降、眼球運動受限,此時即使T3、T4恢復正常,視力也不一定恢復,需要進行相應治療。常見的甲亢眼病治療包括靜脈激素衝擊治療、放射性治療和手術治療,只有通過上述治療,視力才有可能恢復。
甲亢會影響肝功能指標,所以對於確診甲亢的患者而言,在開始治療前應評估肝功能的情況。甲亢患者由於甲狀腺激素水平增高,會對肝功能有一定的損傷,主要表現為甲亢性肝損害。在臨床化驗中會發現肝功能指標的變化,主要涉及到肝功能的轉氨酶增高及膽紅素,而膽紅素指標表示肝損傷。對於甲亢患者而言,評估肝功能指標較為必要。若患者出現甲亢性肝損傷,即肝功能指標異常,在用藥前,需進行保肝治療。
大部分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患者手術後甲狀腺功能亢進得到治癒,不需要終身服藥。但是也有部分甲亢患者手術時切除甲狀腺組織過多,導致甲狀腺功能減退,需終身服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使甲狀腺功能恢復到正常,不會影響生活、學習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