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手術後1個月,通常傷口無特殊情況時可以沾水,許多骨折由於骨折的特殊情況,常需要手術治療,如粉碎性骨折,通過關節的骨折存在明顯移位的骨折。手術治療需要在骨折部位,做一個切口暴露出骨折的斷端進行整復,恢復骨折的解剖對位,然後利用鋼板螺釘或鋼釘進行固定、縫合切口。正常情況下,2周以後手術切口進行拆線,大概4-5天后,針眼、皮膚癒合後便可以逐漸沾水。

多數情況下,骨折手術後1個月可以沾水,但也存在少數情況,如果手術部位傷口癒合不良,或者出現感染、滲出,皮膚沒有完全長合。對於以上特殊情況的傷口,儘量不要沾水,此時可通過積極換藥,使傷口逐漸癒合,待傷口完全癒合後,可以進行水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