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癌術後灌注化療藥物,一般需要2-3年的時間。

膀胱癌術後灌注化療藥物的目的是預防膀胱癌的復發。膀胱癌術後超過1周即開始規律灌注化療藥物,每週1次,共8次,8次以後複查膀胱鏡。如果沒有復發,則改為每月1次膀胱灌注,灌注8次以後再次複查膀胱鏡,如果沒有復發則可以改為每2個月灌注1次,根據患者的耐受性和具體情況、經濟承受能力可以延長至2-3年的時間。如果超過3年仍沒有復發者,稱之為臨床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