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是反覆、持久地出現強迫觀念或者強迫行為,強迫觀念是反覆出現以刻板形式闖入患者意識領域的想法,強迫行為也是刻板形式出現的重複、強迫性儀式或動作。無論強迫觀念,還是強迫行為,都會被認為沒有必要。即患者理智上知道沒有意義、多餘,但很難擺脫。若嘗試不想、不做,可能短暫可以,但不久又會再次發作,會使患者感到痛苦、糾纏、挫敗,這時即可稱為強迫症。

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的形式有很多,如部分患者腦內會闖入不好的想法,包括傷害別人,可能是至親的人。另外也可能有強迫行為,包括關於清潔、檢查、安全等方面,表現為出門要多次檢查燃氣管道、門鎖、反覆洗手、反覆計數,甚至可能會要求其他人在進門之後,也要立刻、反覆地去清潔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