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來心理官方認證的強迫領域心理諮詢師,根據我自己的經歷和諮詢經歷,來寫作今天的文章,希望對更多的強迫朋友有所幫助。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症,其特點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並存,二者的強烈衝突使患者感到焦慮和痛苦;患者體驗到觀念或衝動系來源於自我,但違反自己意願,雖極力抵抗,卻無法控制;患者也意識到強迫症狀的異常性,但無法擺脫。

病程遷延者可以以儀式動作為主,精神痛苦減輕,但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強迫症患者在別人眼裡可能把一切“控制得很好”,但實際上,他們的強迫行為,是一種“失控”的表現,也常伴隨著痛苦。很多人還有一種錯誤認知:強迫症僅僅是一種讓人愛整潔、愛乾淨的病。可實際上嚴重的強迫症是一種讓人極度痛苦的精神疾病。

表現

強迫的基本表現是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強迫者能充分地認識到這種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是不必要的,但卻不能用主觀意志加以控制。由於強迫症狀的出現,患者可伴有明顯不安和煩惱,但有強烈的求治慾望,自知力保持完整。

大體可將強迫症劃分為兩種:

一是強迫觀念為主,無明顯強迫行為;另一種則是伴有明顯強迫行為。強迫觀念為主者包括強迫想法、想象和衝動;強迫行為指重複出現的儀式動作。

強迫觀念

強迫觀念表現為反覆而持久的觀念、思想、印象或衝動念頭,力圖擺脫,但因擺脫不了而緊張、心煩意亂、焦慮不安,並出現一些軀體症狀。強迫觀念可有下面幾種表現形式。

1.強迫性懷疑

患者對已完成的事情總是放心不下,要反覆多次檢查確實無誤後才能放下心來。如懷疑是否關好門窗,準備投寄的信是否已寫好地址,煤氣是否已關好等,在懷疑的同時常伴有明顯的焦慮。

2.強迫性回憶

患者對過去的經歷、往事等反覆回憶,雖知毫無實際意義,但總是反覆回縈於腦中,無法擺脫,因而感到厭煩至極。如回憶已講過的話的用詞、語氣是否恰當等。

3.強迫聯想

當患者聽到、見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時,就不由自主地聯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或不祥的情景。如見到有人抽菸就想到火災等。

4.強迫性窮思竭慮

患者對一些毫無現實意義的問題總是無休止地思考下去,儘管患者的邏輯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沒有必要深究,但無法剋制。如天為什麼要下雨,人為什麼要吃飯,地球為什麼是圓的等。

5.強迫意向

患者在出現某種正常心理時常出現相反的違背自己的內心意願,雖然這種相反的意願十分強烈,但從不會付諸行動。如過馬路時,想到衝向正在駛過的汽車等。

6.強迫情緒

患者對某些事物感到厭惡或擔心,明知根本無必要卻不能剋制。如擔心自己會傷害別人,擔心自己會說錯話,擔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汙染或細菌的侵襲等。

7.強迫對立思維

兩種對立的詞句或概念反覆在腦中相繼出現,從而感到苦惱和緊張。如想到“擁護”,立即出現“反對”;說到“好人”時即想到“壞蛋”等。

強迫行為

強迫行為,即重複出現一些動作,自知不必要而又不能擺脫。

1.強迫洗滌

常見有強迫洗手、洗衣等。如有位醫院掛號員,她認為接觸一些腫瘤患者的門診卡可以“傳染”到腫瘤,如果她的手再接觸到自己家門把手,則會間接傳染給自己的家人。於是每次下班回家總是喊家人開門,她則高舉雙手進入,然後反覆洗手,內、外衣服全部換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點夜餐就寢。

2.強迫檢查

患者為減輕強迫懷疑引起的焦慮不安而採取的措施。如出門時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寄信時反覆檢查信中的內容看是否寫錯了字等。

3.強迫性儀式動作

患者總是做一些具有象徵福禍吉凶的固定動作,試圖以此來減輕或防止強迫觀念所引起的焦慮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

4.強迫計數

患者見到某些具體對象(如電線杆、臺階、汽車、牌照等)時,不可剋制地計數,如不計數,患者就會感到焦慮不安。

(文章來自“有來心理”公眾號,關注可獲取更多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