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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是指既往沒有糖尿病,但是在懷孕之後出現血糖增高。也就是在妊娠期首次發現的糖尿病,稱為妊娠期糖尿病。如果妊娠期糖尿病不注意控制血糖,在產後有可能形成終身的糖尿病,需要長期用藥進行治療。一般在產後6-12周要進行OGTT的 檢測,就是75g葡萄糖耐量的試驗,如果有異常就要診斷為終身糖尿病。
馬蹄又稱為荸薺,具有清熱、解渴、利溼、解毒以及降血壓的作用。另外,馬蹄還有促進脂類代謝的作用。因此,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可以食用馬蹄,但是不要過量食用,因為馬蹄含有一定的糖分,並且其澱粉含量也比較多。因此,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食用馬蹄時一定要控制,不能過量食用。
一旦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就要控制飲食。研究表明,85%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通過飲食控制可以取得比較好的效果。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主食要選擇含水分量較少的食物。因為含水分越少的食物就越難吸收消化,血糖升高就會越緩慢,比 如餅、饅頭。另外還有幾類食物,不建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選擇,具體如下:
如果在孕24-26周的時候,進行喝糖水的檢查,空腹血糖的濃度>5.1mmol/L,喝糖水後1小時血糖濃度>10mmol/L,以及喝糖水後2小時,血糖濃度>8.5mmol/L,這三條之中,有任意一條為異常狀態,即可診斷孕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飲食多樣化,除正常食用的大米、白麵外,需加食粗糧,可使熱量代謝較慢。蔬菜、水果、肉類均需飲食多樣化。飲食多樣化需每天保證1個雞蛋、500mL牛奶、適量肉類且以白肉為主、適量蔬菜;還有魚、蝦、雞肉、禽類等,紅肉儘量少吃,烹飪方法為儘量 少油,以蒸煮為主。分餐飲食分早、中、晚3個正餐,加3個加餐與1個睡前餐,保證每餐間隔2-3小時,可保證血糖更平穩。餐後運動一般在正餐之後,即早中晚3餐之後,運動30-40分鐘,活動形式以慢步走或瑜伽為主。
孕期的空腹血糖要求較高,非孕期為6.11mmol/L,孕期要求為5.1mmol/L。如果孕期血糖高於5.1mmol/L,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正常,需完善糖耐量試驗。如果空腹血糖高於5.1mmol/L,第二次測量值仍高於5.1mmol/L,基本無需糖耐量試驗,直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孕38周已經是孕晚期,臨近分娩期,血糖9.5mmol/L,需明確血糖是空腹血糖還是餐後血糖。如果是空腹血糖則過高,要進一步查糖化血紅蛋白,瞭解孕婦近2周或近2個月的血糖情況;如果一直是空腹血糖9.5mmol/L左右,確實會影響胎兒,要通過B超瞭解一下胎兒的生長發育有無受影響 、有無畸形。如果這些都沒有,只是孕婦血糖高,也需要及時控制。
孕期糖尿病篩查應在孕24-28周間進行,提示該檢查需在此時間段內,即一個月的時間。在孕24周可以做,但不要超過28周,超過28周測的不準,沒有意義,而且也沒有辦法進一步調整。如果自己體重增加比較快,而且吃得也比較多,需要早做,可以在24-25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