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醫療知識 · 守護您的健康
藥物治療是強迫症的主要治療方法之一,具有抗強迫作用的藥物有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也把它叫做SSRI,還有三環類抗抑鬱藥等,其中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是目前治療的一線用藥,也是首選用藥。至於三環類抗抑鬱藥,例如氯米帕明,因為副作用比較大,現在臨床上用的比較少。藥物治療包括急性期、鞏固期和維 持期三個治療階段,藥物一般從一線用藥中選擇,也就是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例如氟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帕羅西汀、西酞普蘭。藥物治療用於強迫症,往往需要用到藥物說明書上推薦的比較高或者最高的劑量,並且需要使用劑量到足夠的時間,才會有比較明顯的改善。對於多數患者來講,藥物治療4-6周以後有顯著改善,有些患者需要10-12周才有改善。
耳聾通常分為分為傳導性耳聾、神經性耳聾以及混合性耳聾,傳導性耳聾是指聲音從外耳通過鼓膜到中耳的傳輸過程中出現異常而引起的耳聾。簡單理解為由於外耳、中耳疾病引起的聽力下降,稱為傳導性耳聾。如中耳炎、 耵聹栓塞、骨折導致聽骨鏈中斷或移位以及先天性外耳道閉鎖等,都可引起傳導性耳聾。一般常見的鼓膜穿孔、耳道流膿等中耳炎引起的耳聾多數屬於傳導性耳聾。所以引起傳導性耳聾部位為外耳以及中耳,原因包括炎症、外傷、腫瘤、先天性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