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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鱗狀細胞癌早期症狀表現為經常性口腔潰瘍、口腔內有腫塊、舌頭活動受限,口腔鱗癌指發生在口腔黏膜的鱗癌,口腔黏膜白斑、紅斑、扁平苔蘚、乳頭狀瘤等病損皆為口腔鱗癌的癌前病變,主要表現為口腔白斑、紅斑或在白斑基礎上有間隔的紅斑,以及黏膜疣狀的突起物等。
口腔鱗癌即發生於口腔的惡性腫瘤,不僅危及患者生命,亦影響美觀,以及咀嚼、語音、吞嚥等。約2/3的鱗癌患者診斷時已處於晚期,此時口腔鱗癌的5年生存率僅40%或50%。儘管目前有手術治療、放療、化療、生物治療、靶向基因治療,綜合的治療手法,但長期治療 的效果並非特別理想。
口咽癌放療中的副作用可以分放療期間和放療以後。放療期間主要是射線對口咽、口腔周圍黏膜的損傷,表現為喉嚨疼痛、進食下嚥會覺疼痛、口腔發乾,甚至可能會有點出血。通常在放療結束以後,大概在2-4周就會慢慢好轉。放療以後反而會出現晚期副反應,主要表現局部咽喉乾澀,痰比較黏,口乾可能持續的時間會比較長,隨著時間延長慢慢恢復,通常1-2年左右可恢復到最佳的狀態,但無法恢復到治療前的情況。